德州失业保险查询 德州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德州失业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德州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德州失业金发放标准是什么?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0月26日)
一、德州失业保险查询
1、上网查询:
德州市失业保险账户查询:http://www.dzrs.gov.cn/
2、电话查询: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上门查询:
您可以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点: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九楼9026、9024
电话:
13*_b46cu723dk*11z9a4dzrs.gov.cn/
二、德州失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34-
地址:德州市齐河县齐鲁大街456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34-
地址:德州市陵城区中兴路155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34-
地址:德州市禹城市建设路633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武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34-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振华街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德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34-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新湖南路53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9:00-17:00
三、德州失业金发放标准
失业保险金按德州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省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德州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低于德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四、德州失业金领取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五、德州失业金领取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张
3、已办理失业登记的《失业证》
4、原工作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争议裁决的证明材料
5、本人银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六、德州失业金领取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