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哈尔滨失业保险领取时间期限
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月13日)
一、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市区由735元调整为986元,上涨251元,增幅34%;
县(市)由518元调整为765元,上涨247元。增幅48%。
二、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可领取2个月失业保险金,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过失业保险费,且前次失业时,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未满即实现再就业或从事灵活就业的,其上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可与本次失业核定的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失业前连续缴费时间不足一年的,不得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缴费时间可与下次参保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由市、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银行个人结算存折发放
三、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照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劳动合同期满,未续定劳动合同或者未被其他单位录用的
四、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失业证》
2、身份证
3、户口
4、邮政储蓄个人结算帐户存折
5、一寸照片
6、社区证明《灵活就业人员失业证明》
7、《领取失业保险待遇通知单》
8、档案
五、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各区登记——社区签章——银行领取
六、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点
阿城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阿城区牌路大街269号
电话:0451-
道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康街54号
电话:0451-
七、哈尔滨能申请失业保险金的人群有哪些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八、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九、哈尔滨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