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政策广东惠州惠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惠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大病保险最高可报30万元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7-01-10 19:25:31


   昨日,佛山市人社局发布了《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2016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该《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记者获悉,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含)至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累计超过5万元(含)至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累计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最高支付限额或将从原来的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比例升了:报销额度增10万元     2013年7月1日,佛山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印发了《佛山市大病保险管理办法》。根据该办法,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从2017年1月1日起,根据佛山医保一体化改革方案,佛山大病保险保障将进一步调整。     具体来说,参保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不足2万元的部分,由个人承担;累计超过2万元(含)至5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累计超过5万元(含)至10万元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70%;累计超过1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80%。     《办法》明确,大病保险的赔付范围包括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补偿和重特大疾病特殊药品费用补偿两部分。根据《办法》,自付部分医疗费用指的是:参保人住院(含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含超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以上部分、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按月缴费未满3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以下个人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不纳入;门诊特定病种和门诊慢性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个人自付部分(不含超年度限额标准以上部分);单病种付费的个人实际自负部分(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按月缴费未满3个月的,不含超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     待遇好了:明年将统一医保待遇     除《办法》之外,明年1月起,佛山还将实施医保一体化政策,改革后,医保待遇项目包括住院(含家庭病床)、门诊特定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普通门诊、一次性生育医疗补贴等基础待遇和大病保险的保障待遇。
12下一页

社保政策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