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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社保报销范围,青岛社会保险报销比例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6-12-22 14:54:56


2017年青岛社保门诊报销范围 ,青岛社会保险住院报销比例2017。
日前卫生部对今年新农合和基层卫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提高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等。2月24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本市参合人均筹资标准将提高至最低375元,门诊、住院报销的年度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12万元提高到18万元。


  今年是巩固和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的关键一年,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基层卫生与新农合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对今年新农合和基层卫生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34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了75%,而实际住院补偿比例则要达到60%左右。同时,2013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将由25元提高至30元,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要保持在65%以上。


  记者采访了解到,其实去年青岛的新农合已经实现了全覆盖,人均筹资标准达312元,同比增加了52.4元。农民看病报销更多,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达75%,门诊补偿比近40%,最高支付限额由2011年的10万元提高到12万元,有570万人次获得报销补偿11亿元,同比增加了29%。并将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增加到22类,年度救助额封顶线10万元,没有患这22类疾病的患者也可以享受农村大病医疗救助。青岛目前并没有对新农合实际住院报销比例的统计,但至少达到了国家要求的55%。

据介绍,今年青岛医疗保障水平将继续提高,新农合筹资标准要由去年的每人每年最低3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最低375元,而这个标准只是最低标准,一些区市筹资标准要远远高于这个数,如崂山区不久前确定了今年的筹资标准,达到了535元,其中15元作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同时,今年各区市要适当提高门诊、住院报销比例,门诊、住院报销的年度补偿封顶线由去年的12万元提高到18万元。18万元是最低的标准,各区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比如崂山区今年就要提高到18.67万元。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按照要求,今年将健全乡村医生培养、培训、养老等制度,做好乡村医生在岗培训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评估工作。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补助提高到每人35元为市民免费进行健康查体、健康管理,并争取国家农村改厕项目1万座。

根据青岛社会保障局2015年颁布实施的《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青岛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保障项目包括住院、门诊大病、门诊统筹、意外伤害、异地医疗、长期护理保险等项目。但不少青岛市民对于居民医保各项保障项目报销比例不是很清楚,今天我们就来为大家进行详细说明。

项目一:住院

1、一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85%,二级机构报销80%,三级机构报销70%;
2、二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80%,二级机构报销70%,三级机构报销55%;
3、学生儿童:一级机构报销90%,二级机构报销85%,三级机构报销75%。
【注】:成年居民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街道/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

项目二:普通门诊

1、一档缴费:5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720元;
2、二档缴费及少年儿童:4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330元;
3、参保居民使用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

项目三:门诊大病

1、一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80%,二级机构报销70%,三级机构报销65%;
2、二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75%,二级机构报销65%,三级机构报销55%;
3、学生儿童:一级机构报销90%,二级机构报销85%,三级机构报销80%。
【注】:
1、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一级医院执行。
2、成年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10%。
3、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的部分不予报销。

项目四:大病医疗保险

1、超限补助:一档居民/少年儿童80%,二档居民70%;
2、大额补助:一档居民/少年儿童60%,二档居民50%。
【注】:
1、定点机构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统筹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纳入大病医保报销范围。
2、超限补助即超出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以上费用补助,一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40万元。
3、大额补助即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费用的补助,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4、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参保人的大病医保起付标准为3000元,补助比例提高10%。

项目五:大额医疗救助

1、特药特材救助:符合条件使用特药特材发生医疗费,救助70%;
2、范围外大额救助:统筹范围外治疗必需的医疗费,年度累计超过5万元以上的部分救助60%。抚恤定补优抚对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参保人不设大额救助起付标准。一个年度内大额救助最高报销10万元。
3、特殊医疗救助: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参保人,还可按规定享受民政部门的特殊医疗救助待遇。

项目六:其它报销

1、少年儿童意外门诊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报销。
2、独生子女住院、门诊大病医、意外伤害门急诊医疗费用,在少年儿童规定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增加5%。
3、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医疗费,可按规定报销。

青岛居民医保报销咨询专区

一、之前参加了职工医保,现打算参加居民医保,不知如何办理?还有参保后住院能报销多少?
【回复】:您可在办理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停保手续后,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中心申请办理居民医疗保险登记参保手续。参保后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根据缴费标准、住院医院等级来确定,具体如下:1、一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85%,二级机构报销80%,三级机构报销70%;2、二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80%,二级机构报销70%,三级机构报销55%。

二、居民大病门诊费用可以实时报销吗?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居民门诊大病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报销,报销比例如下:1、一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80%,二级机构报销70%,三级机构报销65%;2、二档缴费:一级机构报销75%,二级机构报销65%,三级机构报销55%;3、学生儿童:一级机构报销90%,二级机构报销85%,三级机构报销80%。

三、参加居民医保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回复】:可以报销,一档缴费缴费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5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720元;二档缴费缴费居民及少年儿童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为40%,一个年度内最高报销3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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