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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哈尔滨社保新规定,哈尔滨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27 09:00:31  学窍知识网


2017年哈尔滨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的最新消息,哈尔滨延迟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7。
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政策可以吗?《2017年哈尔滨社保补缴流程手续,哈尔滨社保补缴最新规定(申请说明)》,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变动,请以官方网站发布为主。


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分为养老保险统筹内转移和统筹外转移。

  统筹内转移,只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记录两项,不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统筹外转移,既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记录,还要转移个人账户储存额。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受理地点,属于单位员工的,由所在单位保险代办员到其单位参保的市社保局或者县区社保局办理;属于个体参保的,在哪儿参保就去哪儿办理即可。

  办理手续时,属于单位转入的,由转入单位携带人事档案调档函或转入人员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参保的社保局开具联系函。

  属于个体转入的,须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社保局开具联系函。

  然后,转入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持转出地社保机构提供的转出手续到转入单位参保的社保局或者户口所属地的县区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提醒,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转出办理时间为每月20日前。

  明年1月1日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将可以转移接续。29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正式下发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对转移接续进行了详细规定。

  对此,哈尔滨市社保局副局长孙冬梅告诉记者,养老保险转移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也正在依据新办法制定具体操作细则。

  孙冬梅介绍,2007年,黑龙江省实行了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了省内各地市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力资源的省内流动障碍破除。而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出台前,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需转入地养老保险机构接纳,方可实现,而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则无法转移。

  据悉,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日,原食品二厂下岗职工刘先生到市人社局办理企业养老保险补缴手续,只十分钟工夫,他就顺利办完了相关手续,这让他很诧异:“不是需要到税务部门换发票吗?得好几天时间才能办完,怎么现在这么快就办完了?”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下,刘先生这才露出了笑容。原来,社保局简化了工作流程,使企业养老保险补缴业务实现了“一站式”办理。

  记者在市社保局了解到,原来企业参保职工欠费补缴,需要先到社保局开具票据,再到银行缴费,然后到税务局换取发票,最后回到社保局办理,企业劳资人员和参保职工需要在多家单位往返办理,办理时间少则一天,多则几天时间。

  针对原企业参保职工欠费补缴业务流程复杂、涉及部门多、办公地点不集中等问题,市社保局多次深入调研,立会研究,反复论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经省人社厅批准,在保证基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实现了企业补缴的“一站式”办理。目前,企业参保职工补缴业务取消了到税务局办理的环节,同时将银行搬入服务大厅,补缴业务在市社保局服务大厅就可以一次办结,无需再到各单位办理,既减少了企业人员东奔西走之苦,又大大缩短了办理时间。

  哈市孙虹女士是下乡知青,1980年返城成为大集体工人,后转为国营工人。转国营后才办的养老保险,她想知道:是否要补缴,从哪年补缴?

  哈市社保局答复,依据哈社险字[2001]30号文件规定,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应从市政府发布规定实施之日起参加养老保险。未按规定参加的,应按以下规定期限补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1)国有企业、股份企业1986年底以前依法登记设立的,从1987年1月缴费;(2)集体所有制企业1989年6月底以前设立的,从1989年7月缴费;(3)劳动就业服务企业1992年6月底以前设立的,从1992年7月缴费;(4)外商投资企业1985年底以前设立的,从1986年1月缴费;(5)私营企业1994年底以前设立的,从1995年1月缴费。按以上说明,孙女士的养老保险应从大集体工人身份开始,从1989年7月补缴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纳社保:

  1、缴纳养老保险只能选择省社平工资的60%或100%两档为缴费基数 ,个人按照缴费基数的20%按月缴纳

  黑龙江去年社平工资为24376元,月社平工资2031.33元,养老保险个人交纳额为2031.33*20%=406.27元/月(按100%档次),或2031.33*60%*20%=243.76元/月(按60%档次)

  2、医保的缴费基数为当地社平工资(医保还没有全省统筹)的100%

  以哈尔滨为例,医保个人缴纳比例为9.5%、6.5%、5%、2.5%四个档次

  去年社平工资为2438.42元/月。如按9.5%比例缴纳,每月缴费额为2438.42*9.5%+5(大额医疗救助)=236.65元

  有工作单位,由单位缴纳社保: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22%。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60%,以上年社平60%为缴费基数;如月平均工资高于上年社平的300%,以上年社平300%为缴费基数。

  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5%,大额医疗救助个人和单位各缴纳2.5元。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如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社平的100%(2438.42元),以上年社平100%为缴费基数。

  每年交的钱都算个人账户吗,

  肯定不是,因为社保是按统筹管理,只有个人缴纳的8%计入个人账户,其余的做为统筹划入养老保险基金。

  中间停交补交可以吗?

  可以,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不交养老保险。其余时间如果停交,之后需要补交,缴费必须连续。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5年,缴满15年未到退休年龄时,须交到退休时为止。

  完全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的,可以只缴满15年不用再交。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年(女)、30年(男),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中途退保或死亡钱如何退

  这种情况,可以由继承人申请退出个人帐户部分.一般在几万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等(个人养老保险账户内的资金)。

  今年起至2005年末,哈市将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这是记者在2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动员大会上获悉的。

  个人缴费比例下调至8%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企业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目前高于20%的可暂维持不变。企业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全都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全都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规模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采取逐步做实、增加积累的办法。从2004年1月1日起,按5%起步做实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补助3.75个百分点,地方财政补助1.25个百分点。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养老,不得提前支取。

  社会统筹基金与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实行分别管理。社会统筹基金不能占用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做实的个人账户基金上缴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

  个体业者自由职业者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0%

  各类城镇企业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雇工、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要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履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义务。今年起,将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由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300%统一为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并按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发给1.5个月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过渡系数调整为1.2%。

  无力缴纳的城镇集体 企业不再纳入统筹范围

  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经当地政府认定,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城镇集体企业,不再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其已退休人员本人由民政部门按企业所在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放生活费;没有达到退休年龄且有参保愿望的职工,可按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从当地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

  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尚未参保的机关公务员的现行退休养老制度仍维持不变;全部由财政供款的事业单位,仍维持现行退休养老制度;已改制为企业的,从改制之日起执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改制为企业前已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保持不变。

  关于困难企业的经济补偿金 和生活补助费的支付

  有困难的企业要本着劳动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分开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好经济补偿、拖欠职工工资和集资款等债权债务问题。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依法由企业支付,对已实现再就业的国有困难企业下岗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中央和地方政府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助。申请享受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政府补助的国有困难企业拟解除劳动关系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应提供再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困难企业所需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的具体补助办法,执行省政府规定。

  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偿还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可以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多渠道筹集。企业在试点期间不能落实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职工债务所需资金的,原则上不得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今后,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可以享受与城里人一样的医疗保险待遇。这是2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的。

  《哈尔滨市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下面简称《办法》)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本市或外埠农业户口、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的来

  哈进城务工人员都可参加医保。与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参保手续;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到住所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以个人身份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人员享受《办法》规定的相应待遇。本办法实施前与已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企业原参保模式为其补办参保手续。

  个人参保有两种选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缴费比例为9.5%(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应为110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住院医疗费统筹人员,以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可以选择缴费比例为5%或者2.5%的方式缴费。缴费比例为5%的(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额为58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缴费比例为2.5%的(以今年为例:按社平工资月缴费额为29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住院医疗保险给付标准50%的待遇。

  个人参保如何缴费呢?据了解,以个人身份参保的进城务工人员办理参保登记后,须到指定银行储蓄网点建个人账户,预存3个月以上的医疗保险费。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每月从个人储蓄账户中划转。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费统筹的人员,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医疗费,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自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期间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的,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变更手续后,从次月起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进城务工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在退休时须按原缴费标准,以本市市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所差合计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后,自次月起享受相应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大额医疗救助金连续缴纳至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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