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拉萨医保缴费标准
2017年拉萨医保缴费标准
拉萨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为6万元,大病报销金额最高为8万元,符合条件的还可向民政部门申请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
下月起进行缴费
明年开始享受待遇
拉萨市明年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缴费工作下月起开展。“如果中断缴费,我们将视为退保,再次缴费,要从缴费之日起1年后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拉萨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凡是具有拉萨市城镇户口,居住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上城镇,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都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拉萨市户口在部队、中直单位、区直单位的居民和大中专院校(拉萨师专除外)学生以及西藏班学生在自治区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保。”该负责人说,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带齐相关资料,在户籍所在居委会或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等也要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办理;参保的学生要提供学籍证明。
享受城镇低保人员
个人缴费全额补贴
我区居民医疗保险目前的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其中财政补贴260元,个人缴费60元。该负责人说:“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无收入来源的孤寡老人和孤儿以及年满60周岁的女性、满65周岁的男性个人不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学龄前儿童、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西藏班学生,年个人缴费30元。”
据介绍,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分为统筹基金和家庭账户资金两部分。“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药店购药和应由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
19家定点医疗机构
46家定点零售药店
该负责人说:“拉萨市共有1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6家定点零售药店,遍布拉萨市每一条街道及社区。”据介绍,拉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自治区人民医院、西藏军区总医院、自治区藏医院3家三级医院,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西藏武警医院、拉萨市人民医院3家二级医院,拉萨市妇幼保健院、阜康医院、厚北医院、阜康妇产儿童医院、拉萨阳光泌尿生殖医院、现代妇科医院以及拉萨市所属7县人民医院13家一级医院。
“除急诊外,参保居民在参保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和拉萨市外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居民医保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因急诊到参保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和拉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必须在住院5日内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否则不能报销。”该负责人说。
统筹基金
支付比例提高
该负责人介绍,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统筹基金起付线为:乡镇及社区医院50元,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400元;当年第二次住院起付线为首次住院起付线的70%;当年第三次住院起付线为首次住院起付线的50%。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家庭账户或个人自付,参保人员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按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
今年8月1日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产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至1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1万元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3万元至6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该负责人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支付最高限额提高到了6万元(包括住院、生育、特殊门诊费用),大病报销金额最高为8万元,这样一来,城镇居民医保每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达到了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