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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合肥个体工商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合肥医保报销标准2017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3 09:36:49  学窍知识网


合肥医保报销手续,2017年合肥个体工商户医保报销比例,2017合肥医保门诊报销标准,合肥医保如何报销?
根据国家之前发布的新医改方案,今年,安徽省在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上会有哪些新举措?29日上午,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朱勇携相关处室负责人来新安晚报接听“厅长零距离”热线,朱勇厅长就今年我省医疗保障方面的最新动态接受了记者专访。

    “目前,安徽省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政策已经将城镇各类人员全部纳入了医保范围,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全员覆盖,下一步重点是扩面。 ”朱勇厅长告诉记者,在政策已经做到全覆盖的情况下,今年我省将把城镇各类学校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城中村”居民及被征地农民等人群作为居民医保扩面重点,尽可能提高城镇低保对象及困难人群的参保率,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尽早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据朱勇厅长介绍,在城镇职工医保的扩面上,将进一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人员参保,同时将建筑施工、餐饮、住宿及服务业领域的农民工作为重点对象,尤其是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与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要将其纳入城镇职工医保。

    尽管医保政策实现了全覆盖,但在医保待遇享受上,尤其是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不少居民反映报销比例还比较低。对此,朱勇厅长表示,由于城镇居民医保还处于起步阶段,支付比例还不是很高,但根据现在总体上的要求,对大病、重病患者,将逐步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今年居民医保将实现市级统筹。

    根据统计,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平均已达到73%,但城镇居民医保的平均报销比例只有42%左右,今后三年内,通过扩大药品目录、扩大门诊范围、提高统筹等各种方式,我省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可报销比例将分别达到75%和60%以上,让看病不再贵,真正让老百姓得实惠。

    朱勇厅长透露,围绕国家新医改的方案,我省今后三年将指导各地将城镇职工医疗、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减轻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费用负担,同时简化报销手续,方便居民。(刘亚萍、记者夏丽霞)

    ◆热线实录

    □就业政策

    问:我是一家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手上有《再就业优惠证》,我是1958年出生的,现在年龄达到4050要求了,但街道说4050人员认定的政策已经停止,不能再办理,请问像我们这样的情况还能进行4050人员认定吗?

    答:根据之前的政策规定,4050人员的认定时间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你去年才达到50岁,因此无法认定为4050人员。今年实施的新一轮就业政策,4050人员没有设置认定截止时间,只要符合当地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就可以申请认定。

    问:2003年在一家国营企业工作,当年12月单位改制后转换到一家民营企业工作,当时没有办理《再就业优惠证》,现在可否办理?

    答:从今年开始不再发放《再就业优惠证》,对登记失业人员统一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凭此证享受有关就业扶持政策。

    问:我属于灵活就业困难人员,到今年5月份享受的社保补贴已经满3年了,请问是不是还可以延长期限?

    答:根据今年我省应对金融危机促进和稳定就业的新政策规定,2009年12月31日前,灵活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满3年的,将享受期限一次性延长12个月。

    □退休养老

    问:退休后,个人如何去办理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

    答:个人可以携带社保卡或者社会保障缴费对账单到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登记窗口去办理手续。

    问:个人养老保险金政策怎样设置?如何缴纳?

    答:按照政策规定,退休后如果要按月领取退休养老金,在职期间养老保险费缴纳年限至少不能低于15年,缴费年限是与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挂钩的,即缴纳养老保险费时间越长,今后按月领取的养老金水平越高。个人自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方式比较灵活,可以按月、按季或每半年缴纳一次,具体缴纳期限请注意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部门了解。

    □医疗保险

    问:我是枞阳县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最高说能达到60%,想问一下患尿毒症每年要花4万元左右,但现在一年只能报销1万元,报销比例还不到30%,这个报销比例还会提高吗?

    答:目前,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县级统筹。按照枞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尿毒症患者在住院治疗时,发生的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根据人员类别、就诊医疗机构等级等,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的比例分担。当超起付线之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不足30%时,按30%支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校学生、未成年人为10万元,其他城镇居民为5万元。另外,对尿毒症患者的门诊治疗,按枞阳县的政策规定,每年给予累计1万元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补助。具体政策规定,请再咨询当地劳动保障部门。

    □工伤问题

    问:我在一家企业打工,今年2月17日因工伤在家休养,如何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寻求援助?

    答: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两个月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在结论做出后20天内以书面形式送达本人。如果单位没有及时申请,个人或直系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出国劳务后,遭遇工伤,如何在国内寻求帮助?

    答:职工被派遣出国工作,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在国外期间,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按当地工伤保险政策给予补偿;未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单位、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时限为自发生事故之日起一年内,超过一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

    □其它问题

    问: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所在单位已经几个月没缴社会保险金了,该如何解决?

    答:在当前金融危机的影响下,经当地有关部门确认的困难企业,经过批准可以缓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期限不超过6个月,这是国家为保企业、保就业采取的阶段性措施,在缓缴社会保险期间,个人社会保险各项待遇正常享受不受影响。如果不属于困难企业,随意断缴职工的社会保险,个人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违规者应当补缴保险金并罚滞纳金。

    问:我刚参加工作,单位提出要先试用,我想问一下试用期多长时间可有规定?

    答: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www.At317.com
合肥市的马先生,在三孝口开了一家店铺,没有雇工,自己经营。目前,像马先生这样的个体工商户,不能参加合肥市城镇职工医保。但这一状况将从今年7月1日起改变,具有合肥市市区城镇户口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没单位” 也能享职工医保

2011年5月5日,《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已经在合肥市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与现行政策相比,此次针对城镇职工医保的“新规”变动不小。最与百姓密切相关的是,职工医保向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者开了一扇门,参保的范围扩大了。

“新规”中规定:具有合肥市市区城镇户口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 报销更实惠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何区别?咱就拿合肥市医保来说吧,最通俗的讲,就是享受的待遇不一样。

“比如在合肥市医保定点的三级医院住院,在医保报销范围内,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按50%报销,参加职工医保的按90%报销。”合肥市医保管理中心综合科科长周青华说。

“而且医保目录也不一样,城镇职工医保的目录范围大一些。”

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可参加职工医保,享受的待遇将更优惠。

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 缴费标准不一样

“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现在一年缴费120元,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远远超过120元。”据周青华介绍,合肥市城镇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有很大差别。

新规中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灵活就业的,可以自愿选择按照百分之十或者百分之六点五的比例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领取社会保障卡。

住院门槛费 今后不能全免了

针对目前存在部分人员频繁住院以套取医保基金等现象,新规中也给出了相应的措施。

现有的医保政策,对参保人员的住院门槛费实行一个年度内第一次全额、二次减半、三次全免的政策。这项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参保人员的住院负担,但是有一些人却利用这一政策频繁住院,以套取医保基金。

此次“新规”调整了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取消了第三次免门槛费的政策。统筹基金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0元。

缴费年限“达标” 退休享待遇

为保证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得到保障,同时,为实现参保人员在不同统筹地区和不同医疗保险制度(新农合、居民医保)的转移和衔接,此次合肥市对参保年限进行了规定。

新规中规定,参保人员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的,可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002年12月1日前国家承认的工龄或者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另外,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的,应当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其中,因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缴费年限不足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补齐;非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由本人负责补齐。补缴费用均按照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点五计算,所缴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补缴期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055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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