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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及标准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6-04-25 18:24:42


  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二、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以上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不超出医保规定的药品和医疗项目目录。

  5、参保男职工可在定点医疗机构报销的项目有:绝育手术、输精管复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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