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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高 不仅“免费”还能多拿?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6-04-25 18:24:16


  新春已至,万象更迭,猴年又将迎来一个新的生育高峰。在猴年上班的第一天,就有人在中国青田网的网络问政平台上提出了关于生育保险的问题。这位名叫c***y的网友向县人力社保局提问:现在生育保险是直接医保卡结算了,以前同事顺产花了4000元,生育保险报销下来有14000多元,那么现在呢,医保卡直接免费还倒贴吗?

  此问题一经发出,就有热心网友帮忙进行了解答,表示提问网友所说的报销“14000多元”其中包含了其同事生育时期的工资。那么,社保方面更专业,更详细的解答是怎样的呢?真如c***y这位网友所说,社保局不仅“免费”还会“倒贴”生育保险报销吗?

  县社保局审核结算科相关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详尽地解答。根据2015年生育政策,生育保险报销大致包括生育医药费、生育营养费、生育津贴这三个部分,其中:

  ●生育医药费

  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即使无论生产时花了多少药费,均按生育方式定额支付。

  ●生育津贴

  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且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重复享受。

  所以,根据以上列举的三项标准,c***y网友所提到的14000元报销所得,实际医药费报销只有1000(顺产)或2000元(剖腹产)。

  同时,县社保局提醒,2016年生育报销流程还在修订当中,生育保险待遇支付业务流程还在征求各县(市、区)意见。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生育政策(丽人社【2015】276号)规定的生育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这两项,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现省内直接刷卡报销。根据文件第二条,职工分娩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10个月,且按规定享受生育期间生育职工本人仍然处于连续参保缴费状态,并且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还可以由单位凭相关资料向县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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