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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规定生育仍将罚款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6-04-25 18:24:15


  中央召开了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将为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等八大类群体解决户口问题。其中,明确提到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等级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的落户登记问题。《意见》出台后,昆明的情况如何呢?据有关资料显示,“户改”半年,云南省共解决了8.9万余人的户口难题。     进展全省共办理出生登记     25.5万余人     去年,云南省“户改新政”推行第二天,王刚(化名)成为了“户改”后的第一例特殊落户的申请人。多年前,因为属于非婚生育,王刚的女儿一直是“黑户”。直到“户改”后,王刚一家人心中的石头才落了地。而在这之前,类似王刚这种情况的家庭,都因为没有“准生证”,而被挡在了落户的大门外。《意见》出台后,由于户口登记不再与计生挂钩,所以“准生证”不再是办理落户的必备条件。     据了解,从去年7月开始,全市派出所曾一度出现落户热潮。许多以前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家庭,纷纷前往派出所办理。而在这些办理落户的市民中,非婚生育和不在计划内生育的落户数最多。去年7月云南省“户改”后,全省共办理出生登记25.5万余人。其中,有8.9万余人属于“户改”后成功落户的市民。     特例不合法的收养     不支持落户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不设立前置条件”不代表可随意落户。据大观楼派出所一户籍民警介绍,从去年7月开始到今年的2月24日,他们所一共为49名无户口人员办理了上户。其中,3名属于非婚生育、45名属非计划生育,还有1名为抢生(符合生育政策,但未办理准生证)。     户籍民警说,曾遇到过一户家庭,长子因残疾,政府允许其生养二胎,但后来他们又擅自收养了一名男孩。由于不符合现行《收养法》第六条规定中收养人应当无子女的规定。而这户家庭也成为了唯一一户被大观楼派出所“拒之门外”的家庭。     该名民警表示,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公安机关会尽可能地方便公民办理落户手续。但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此类特例,他们进行整理和上报,希望上级有关部门能够给予相关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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