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呼和浩特养老金退休工资待遇标准
2016年呼和浩特养老金退休工资待遇标准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程序:1、首次参加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各种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劳动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两张1寸照片,到劳动大厦一楼购买《养老保险手册》。2、个体劳动者携带《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纳养老保险费手续。3、个体劳动者携带《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原件以及银行缴费凭证,办理缴费情况记录并加注个体劳动者的参保标识。
二、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1、身份证;2、户口簿;3、本人档案材料;4、登记前曾在其他统筹地区参保的,还应提供原参保所在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5、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最近研究决定,从2012年1月起全自治区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平均上调10%以上,每月人均养老金增至1700元以上。
据了解,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群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与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挂钩,体现“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原则。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适当提高调整标准。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
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于永泉介绍,2011年,内蒙古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努力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每月标准提高220元,人均养老金每月1550元。
目前,内蒙古已连续8次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按时足额发放,进一步保障企业退休人员生活水平。
今年呼和浩特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统人数将达37.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达到 42.47万人,失业保险达到39.5万人,工伤保险(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达到 28.35万人,生育保险达到 25.55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统人数达到52.63万人……昨日,记者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将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各项保险待遇水平和统筹层次。
据了解,今年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为人均每月提高175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 1429元,人均提高 15%。城镇医疗保险待遇今年将继续提高,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由去年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 4倍左右提高到 6倍,分别达到19万元和 13万元,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 75%和 60%以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最低补助标准在去年 95元的基础上,中央财政人均再增加 40元。此外,年内还将进一步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费标准以及失业保险金水平。
另外,年底武川县新农保覆盖率要达到50%,其他旗县区新农保覆盖率不低于30%,各旗县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覆盖率不低于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