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昌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是多少
2016年南昌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及缴纳基数是多少?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用缴费
工伤保险:单位,0.4%,个人不用缴费
住房公积金:单位,12%,个人,12%
【备注】
1、社保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121元
用人单位以2012年度工资总额(含计时、计件工资、各项津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35元/月,较上年度增长6.54%。职工个人工资总额低于201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不低于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535元×60%=2121元);高于201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3535元×300%=10605元)。
2、南昌市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城镇职工: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96元。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在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也可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划出。而此前已一次性缴纳参加大病医疗保险费的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的退休人员(含协保人员)等维持原缴费水平不变。已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缴纳10年大病医疗保险费逐年划完后,应按当期缴费标准继续缴纳大病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15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20元,成年居民缴费每人每年20元由门诊家庭补助账户中划出,未成年居民缴费每人每年20元由门诊家庭补助账户中划出15元,由统筹基金中划出5元,在校大学生缴费每人每年20元由统筹基金中划出。
3、南昌201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2600元 http://WWW.AT317.com
201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260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各单位在核定月缴存额时原则上不超过上限,对超过上限的应明确告知职工须依法纳税;对尚未达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足下限的应当依照规定上调,确有困难实在无力上调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暂缓上调手续。
据了解,按照缴费基数×(企业缴费比例+职工缴费比例)这个公式就可以计算出五险一金缴费金额,那么,2015年南昌市五险一金缴费标准又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金投保险网小编为大家搜集的资料。
1、2015年南昌市五险一金中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缴费基数】自2014年度起,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统一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5年江西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52元/月(赣人社字〔2015〕252号)。用人单位按本通知第三条第2款规定申报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高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为基数计征个人应缴职工基本养老和失业保险费。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使用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南昌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5年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6元/月(赣人社字〔2015〕252号)。用人单位按本通知第三条第2款规定申报的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2015年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用人单位和职工都以2015年度使用的南昌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计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
【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部分比例20%,个人部分比例8%
医疗保险:企业部分比例6%,个人部分比例2%+8元
失业保险:企业部分比例2%,个人部分比例1%
工伤保险:企业部分比例0.8%,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企业部分比例0.8%,个人不缴费
2、2015年南昌市五险一金中公积金缴费标准
【公积金缴存基数】各单位应以2014年职工平均工资作为今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根据该中心最新的调整,月缴存额上限为320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与上一缴存年度比,上限提高了200元,下限没变。
【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