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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公积金缴纳基数、比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6-02-09 15:07:00


2016年天津公积金缴纳基数、比例
    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2014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1%,缴存基数例行调整。缴存比例继续保持11%不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

缴存基数例行调整。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2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3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2014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最高不得超过18180元。

单位可以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申请缓缴。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企业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60元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企业前两年连续亏损,且2012年、2013年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低于为2180元、2424元,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2014年度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自6月9日开始办理。单位缴存2014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到开立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年度信息核对和缴存额调整手续,缴存单位可以从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2013年缴存额调整程序”和相关表册办理业务。

记者昨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市政府批准,自今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2014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680元,最高不得超过18180元。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相关部门下月初开始受理调整申请。

  据悉,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企业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60元的,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企业前两年连续亏损,且2012年、2013年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低于为2180元、2424元,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201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自6月9日开始办理。职工单位缴存2014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到开立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年度信息核对和缴存额调整手续,缴存单位可以从住房公积金网站www.zfgjj.cn首页“下载中心”下载“2013年缴存额调整程序”和相关表册办理业务。市民查询具体的文件、业务办理流程、要件,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www.zfgjj.cn)、手机网站(wap.zfgjj.cn)查询,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12329咨询。

  本市“公积金”使用率居全国前列

  记者上午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3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03.1亿元,新增缴存职工25.4万人。截至去年,本市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85.2%,居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前列;公积金贷款购房占全市住房市场的三成多。

  据悉,本市公积金贷款支持市民购房力度大,去年共向6.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49亿元,贷款人数、支持职工购房金额及购房面积分别占全市住房成交量、成交金额和成交面积的32.8%、31.4%和31.9%。截至2013年底,全市4.3万家单位250.2万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比分别增长13.1%、6.1%;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84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9.6%。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1018.1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5.4%。本市累计向63.5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443.8亿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占全市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8.3%。此外,本市还累计向5个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1亿元,无贷款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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