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
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2016
一、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1、若是偿还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者:
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
注: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一次签约,即可开通公积金冲还贷功能,以此来实现公积金公积金提取;
2、偿还商业贷款及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者:
借款合同;
最近一期还款证明(现金缴款单,扣款记录的存折,扣款证明三者任一都可);
3、购买预售商品房者:
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
首付房款凭证;
注:网上备案的需提供查询方式;
4、购买现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
房产证;
契税完税证;
购房发票;
5、购买二手房:
房地产买卖契约;
权属变更后的房产证;
契税完税证;
购房发票;
二、提取人不同,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1、本人提取:身份证件;
2、配偶提取:身份证件;(结婚证;夫妻同户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公证书;任选其一)
3、子女/父母:身份证件;(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出生证;公证书;任选其一)
4、他人代理:代办人身份证;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稳增长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西安将阶段性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
■账户留3个月缴存额其余可全额提取
职工及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未办理过公积金提取的,在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租房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其余金额可全额提取。
■原规定租住商品房提取额度依然执行
根据2015年4月1日起施行的《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夫妻双方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个人账户应保留三个月缴存额,个人提取额不超过本人年缴额的1/3,且最高不超过10000元。阶段性放宽提取公积金条件的期限到后,上述规定继续执行。
■调整:贷款未还清前可申请非销户提取
据《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四条“已办理西安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的规定。
结合缴存职工的实际诉求和意见,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系统参数设置中取消“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贷款未还清之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的限制,以满足缴存职工买房、装修等多种提取需求。
执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西安公积金提取无需再提供单身证明 需提供单身声明
单身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本市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租房提取时,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交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单身声明;户口簿或户籍信息证明(婚姻状况为未婚);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二、身份证;离婚证;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三、身份证;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职工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视情况取消职工三到五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西安公积金提取不需单身证明实施时间:2015年10月8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