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政策山东烟台烟台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烟台养老保险补缴|转移|基数|

烟台已统一城乡基本养老保险 按10个档次缴费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6-01-25 17:06:09


">   胶东在线网2月27日讯(记者 孙宗顺 通讯员 毛蓬勃)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该意见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2个档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烟台正式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始于2011年7月,目前养老金缴纳仍按原缴费档次执行。
  2007年,我市探索建立新农保制度伊始,城镇居民保险和农村居民保险事实上已经合二为一。2011年7月正式实行城乡一体化管理,烟台百姓的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无缝覆盖。只要是我市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就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目前,烟台城乡养老险最高缴5000元,最低为500元,分10个缴费档次。
  我市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参照山东省标准,该标准自2014年1月施行,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采取按年缴纳的方式,每年到指定金融机构缴纳,多缴多得。对重残、重疾等失去劳动能力的缴费困难群体,可以不受最低缴费标准的限制,但最低不得低于100元。
  参加居民养老保险,除参保人自己缴费外,政府还会给予缴费补贴。主要有以下两部分,一是政府对符合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目前山东省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5元;二是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烟台市目前的补贴标准是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参保人缴费后即补入个人账户。目前烟台大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是每人每月65元。2013年福山区、高新区每人每月120元,开发区、芝罘区、莱山区每人每月110元。
  按照政策规定,45周岁(不含)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需要说明的是,凡不是按年缴费,在之后补缴的部分,政府按政策是不给予缴费补贴的。领取养老金标准与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多届时领取的也多。
  《意见》规定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人死亡后30天之内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的,政府还会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费。目前,我市已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将按照8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发放从2013年7月30日开始执行,所需资金由县市局财政承担。去年应发的丧葬补助金,已在去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提醒:
  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申请,填写《参保登记表》,选择缴费档次后,持“缴费通知单”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缴费。以后每年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或银行继续缴费。

社保政策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