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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失业期间住院是否能用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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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领失业金期间,如果住院,是否可以由职工社保报销医疗费?
答复:如果您领失业金之前缴纳社保满一年,从领失业金之月起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咨询:我在莱阳交社保,现在退休了,在芝罘区黄务居住,想问问长期在芝罘区居住,住院还需要办理手续吗?是否可以将关系转到烟台芝罘区呢?
答复:
1、参保职工居住地发生变更后,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在新居住地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按医疗统筹金和大额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标准支付。
2、您应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内非参保地居住管理登记表》,按规定填写相关信息,盖章确认后报参保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并网络确认。其中,属于回原籍居住的,需提供户籍证明;属于随亲属居住的,需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本人暂住证明。网络确认后,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烟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正常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