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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丢了还贷发票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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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留言:我于2012年9月办理了房产证,并于2013年9月提前还清了公积金贷款,现在我去公积金管理办公室去提取公积金,可我找不到最后一次还清货款时的银行发票,我到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去让帮查一下当时提交给的发票,两个部门都说时间太长无法找到发票存根,公积金中心说发票交到烟台入帐了,银行说原办理人员退休了。难道我找不到发票就不能提取公积金了?再就我还清款时已经给公积金中心提交了一份发票,为什么一个单位的两个科室还要都要同一张发票?难道再没有其它解决办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可以利用偿公积金贷款方式,在2014年9月前办理最后一次支取,提供填写完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和单位盖公章的提取表即可,提取人为房主配偶的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复:根据您所述情况,您可以利用偿公积金贷款方式,在2014年9月前办理最后一次支取,提供填写完整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申请表》和单位盖公章的提取表即可,提取人为房主配偶的需同时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