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政策山东济南济南医疗保险,济南市医保网

贵阳社保中心详解“补缴养老保险等”相关问题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时间:2015-10-23 21:36:22


  为完善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将相关人员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将有效解决‘老有所养’问题。”贵阳市社保中心负责人表示,然而,从群众来电或到经办机构咨询反映问题看,老百姓们对该政策并不十分了解。

  哪些人可以参加、怎么参加、缴多少钱、一次性交不起那么多钱怎么办、补缴了能得多少待遇……针对老百姓最关心、关注的问题,昨日,贵阳市社保中心逐一解答。

  问题:符合哪些条件能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业务?

  贵阳市社保中心介绍,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本着自愿的原则,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1.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

  2.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

  3.2012年7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

  4.因各种原因离开我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包括中央在黔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原编制内人员。

社保政策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6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