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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子女可投靠父母 住房不足50平米,连缴3年社保即可落户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该规定除了将老百姓最为关心的市区落户条件、大学生户口迁移等问题作了详细说明之外,同时降低“市内迁移”门槛,规定已婚子女也可投靠父母。
住房的“高”门槛降低了
规定:市区人口在中心城区、建制镇建成区取得合法产权房屋并实际居住的,或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且在同一住房居住1年以上的,可在实际居住地落户。对于因连续租用统一规划修建的出租房申请落户的,待政府相关政策出台之后再制定具体配套户口政策。
市外人员在我市中心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或拥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不足50平方米,但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可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解读:据了解,之前,无论是市外人员,还是除广陵、维扬、邗江、开发区
之外的市区外人员,都只遵守一个规定,即在我市中心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购买75平方米以上商品房或二手房。然而,高额的房价,把众多人堵在了扬城大门之外。
“不足50平米,连缴3年社保也可落户”的政策为有意落户扬州、而经济条件不允许的家庭敞开了大门。只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3年以上社会保险,就可以直接把一家人落户在扬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