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社保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保险知识网社保政策甘肃兰州兰州工伤保险条例,兰州市工伤保险政策

工伤赔偿起纠纷 仲裁委奔走调解解心结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7 15:24:00


  2009年4月,王某被某工厂招为农民合同制轮换工。2011年12月,王某在工地上班搬运货物时受伤,治疗期间又诱发精神分裂症,工伤住院治疗2个月后出院,出院后因精神病有所加重,不能继续胜任原工作。王某于2012年3月被准假回老家疗养。回家后,王某的精神病日益加重,生活完全无法自理。父母均已年迈,哥哥患有先天残疾,妹妹下岗失业,家中经济很困难。

  王某与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于2012年5月31日终止后未续签,单位也未及时办理与王某之间的终止劳动合同手续。2012年10月,王某及家人通过与该矿产企业协商解决,仍没有对劳动纠纷的解决取得满意的结果。于是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接案后,区劳动仲裁委立即组织人员多方调查核实,分析研究,在调解过程中,该企业答应和解,只同意给予8000元的补偿费。

  王某家人认为补偿费用没有达到法定标准,双方发生言语和肢体冲突事件,使矛盾激化。

  区劳动仲裁委数次组织调解,但双方均不愿让步。工作人员没有放弃,继续进行劝说调解,通过讲解法律与促进和解双管其下,该企业负责人同意将补偿金额增加至15000元。

  考虑到王某及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和救助的金额,抱着再试一试的想法,工作人员再次深入到该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沟通,讲法律政策,说责任担当,谈人情道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之以法。经过工作人员细致反复做大量协调工作,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态度由蛮横到和气,由拒绝到配合,同意增加支付赔偿金。经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办案人员中间协调,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企业方一次性向王某支付各项补偿款等共计31300元。

  经过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工作人员30多天的10余次奔走调解,终于使申请方解开了心结,获得了法定的补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申请方的困难。

社保政策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