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沈阳公积金优惠幅度或已接近极限
2011年,沈阳市公积金贷款总额57.08亿元,占全市个人住房消费抵押贷款总额的16.87%。
昨日,沈阳市房地产开发研究会副会长黄闯介绍:“现在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已相当优惠,有的条款已达到历史最大限度,比如三方缴纳公积金的家庭可以贷到60万元,这比2008年抗击国际金融风暴时沈阳市出台的25条房产新政的同类规定还优惠。”据此,黄闯推断,“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幅度基本已到极限了,再扩大的空间已经很小了。”
最近,沈阳市制定了多项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主要有:一,提高贷款额度。单人缴存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额度由25万元提高至3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三方缴存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二,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0%降至20%;三,缴存公积金满半年即可申请贷款,此前是一年;四,根据开发企业规模、信用、资质等情况,全面放开未封顶楼盘不予发放贷款规定。(记者 张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