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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院投保医疗责任险 受益患者却不知情
山西省80%二级以上医疗机构都参加了医疗责任险,保障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但来我们这里调解的九成患者却对此一无所知。"22日,山西省医疗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主任韩学军告诉记者。
继2009年6月"血溅白衣"事件,到2012年哈尔滨、北京、深圳等地患者恶性伤人事件,医患关系一度成为社会舆论焦点。
为解决这一矛盾,社会多方献计献策。山西更是最早在调解处理医患纠纷时引入了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虽然因此受益的患者或其家属众多,但民众对这一政策的知晓率低,直接影响着这一机制作用的发挥。
院方投保"保患者" 九成患者不知
医疗责任险是投保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保险期内,因医疗责任与患者等发生经济赔偿或法律费用,保险公司将依照事先约定承担赔偿责。
"也就是说只要患者在参保的医疗机构就医,且由于院方过失而造成医疗事故,经过专家鉴定后即可得到保险公司的相应赔付。"韩学军解释。
据悉,山西省从2008年率先在全国引入医疗责任保险机制,纠纷发生后医调委组织由医学、法律、保险公司等组成的专家团进行鉴定、评估,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将此作为理赔依据。
该制度在山西已实施4年之久,但民众对此知晓率极低。据山西省医调委统计,来此调解的患者,高达90%的人不知院方为自己投保;但事实上,医调委调解处理的50%以上纠纷,恰恰是通过医疗责任保险的渠道让患方获得足额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