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六批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济劳社字[2005]108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市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方便职工就医,根据《济南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第20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医疗保险网络建设情况,确定12家医疗机构为济南市第六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名单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为门诊定点。门诊定点的医疗机构只能承担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服务,不能承担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服务。
二、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药成本,提高医疗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本次公布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他县(市)区可参照通知精神确定本区域的定点医疗机构。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违章行为,参保单位及人员可直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举报。举报电话:、、。
附件:济南市第六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名 称 地 址
济南市槐荫区匡山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槐荫区交校路外海西子011号
济南市槐荫区五里沟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经三纬五路59号
济南市槐荫区营市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
济南市槐荫区段店北路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槐荫区闫千户小区五区19号楼
济南市槐荫区南辛庄办事处南辛北街社区卫生服务站 槐荫区南辛庄西路8号
济南市槐荫区西市场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经三纬十一路330号
济南市槐荫区青年公园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槐荫区岔路街5区4居委
济南市槐荫区张庄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段北路157号
济南市槐荫区振兴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经十路364号
济南市槐荫区中大槐树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槐荫区裕园小区6号楼104
济南市槐荫区西市场办事处北大寺社区卫生服务站 槐荫区纬十二路66号
济南市槐荫区美里湖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济南市粟山路西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