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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人均增加148.96元/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6 16:37:13  学窍知识网


提高养老金和失业金发放标准,解决“五七”家属工参保问题。这不仅是辽源市社会保险局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辽源市2011年惠民实事之一,正是这些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让辽源市民切身受益。

  2011年1月份,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文件精神,辽源市社会保险局第一时间为辽源市退休人员调整了养老保险待遇。同月,辽源市社会保险局又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调整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2011年,人均提高养老金148.96元。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260元/人/月调整为365元/人/月,医疗补助金标准由原来的13元/人/月调整为18.3元/人/月,增幅达40%。

  记者从社保局了解到,在发放资金方面,国家承担40%,其余的60%来自于辽源市社保基金的结余积累。在提高“两金”发放标准方面,辽源市社会保险局利用一周左右的时间,为52641名企业退休人员和1000余名失业领金人员提高了养老和失业待遇。

  将“五七”家属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是辽源市委、市政府保障民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因此辽源市社会保险局面对“五七”家属工参保时出现的问题,积极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化解矛盾。

  龙山区作为辽源市“五七”家属工参保的试点,截至目前已经办理参保1495人,领取待遇人员达到670人,平均待遇金额达到530元/人/月。如辽源市的郭玉珍老人,出生于1932年6月,现在已经78岁高龄,原来没有生活来源,在办理“五七”家属工参保后,个人缴纳4811.19元,地方财政补贴了968.84元,目前每月可以享受到548.68元养老待遇,改变了以往生活无着落的情况,极大地提高了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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