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社保查询政策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政策五险2024年社保缴纳标准

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上海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07 21:30:33


1. 2014年上海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答;根据新政策,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2012年社保缴费比例按以下办法确定。

养老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7%,个人缴费比例为5%;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9%,个人缴费比例为8%;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22%,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1%;2012年4月至2013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9%,个人缴费比例为2%;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单位缴费比例为12%,个人缴费比例为2%。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2011年6月仍在缴费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及其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2011年7月起停止在小城镇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转为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在2011年7月至2014年3月期间,缴费基数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逐步过渡。

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具体办法为:个人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比如,2010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96元,根据过渡期规定,2011年7月至2012年3月,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郊区用人单位从业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2338元。

2. 2017年上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上海市2020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4056元(10338元/月)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1014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应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为减轻企业负担,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的规定,本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过渡到位,自2021年7月1日起调整为5975元/月。

  2021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20平均工资:10338元/月

  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

  缴费基数:10338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限:31014元/月

  缴费基数下限:5975元/月

2021上海社保缴费比例

社保缴费比例 公司 个人 合计

养老保险 16% 8% 24%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合并) 10.5% 2.00% 12.5%

失业保险 0.50% 0.50% 1.00%

工伤保险 0.16%-1.52% / 0.16%

合计 27.16% 10.50% 37.66%

3. 2015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1949年,上海的人口是520万人。

上海是一座移民城市,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以其独特的条件,吸引各方,从一个海隅之乡发展成世界大都会。上海开埠时人口不足10万,至1949年解放时,上海人口为520万。

上海市统计局最新发布的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末上海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5.27万人,相比2014年末减少10.41万人。统计显示,2015年末上海市户籍常住人口1433.62万人,外来常住人口981.65万人。相比2014年末,外来常住人口减少14.77万人,同比降幅为1.5%。至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2419.70万人。其中,户籍常住人口1439.50万人,外来常住人口980.20万人。

4. 2011年上海最低社保基数

上海社保局宣布从2003年开始,有暂住证的外地人可以按非城镇户籍类型确定的社保基数进行缴纳,在上海可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

而从2008年开始全面放开,只要在上海工作的外地人,愿意缴纳社保金的,均纳入到上海社会保险的范围。

5. 2013年上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2013年:上限14076元,下限2815元;2014年:上限15108元,下限3022元;2015年:上限16353元,下限3271元;2016年:上限17817元,下限3563元;2017年:上限19512元,下限3902元。2017年到2018年。上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即19512元;下限: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3902元。

6. 2014年上海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钱

社保缴费=缴费基数X缴费比例。

你应该去社保部门咨询一下自己的缴费基数为多少?是否跟你的实际情况一致?比如在上海,2013年4月~2014年3月,一般人员,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2012年1月~12月的月平均收入(2013年新进人员则按首月的收入定),并且不能低于社保缴费下限2815元。

缴费比例:个人11%(农村户籍的为10%)。

如果算出来的个人缴费跟单位实际扣的钱不一样,你再去找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再进行劳动仲裁。

7. 2015年上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一、外地人在上海交社保,只要有单位,那么由单位办理交纳手续二、个人办理,可带资料去居住地社区事务中心申请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填报《上海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3、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3、申办《上海市劳动保障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三、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该如何确定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具体办法为:1、2011年度(发文之日至次年3月)个人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2、2012年度(当年4月至次年3月,下同)个人缴费基数为45%;2013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0%3、2014年度个人缴费基数为55%4、2015年度起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四、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如何确定1、从2013年10月起,按照过渡办法缴费的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费比例为: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共计缴费基数的36.5%。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27.5%,分别为养老21%,医疗6%,工伤0.5%;个人缴费比例为9%,分别为养老8%,医疗1%。2、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经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按上海市医保现行规定参保缴费(缴费比例13%),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参考资料:社会保险

8. 2014年上海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一、2012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中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计发办法和调整政策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二、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三、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低于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在按缴费年限调整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下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2773元/月.

四、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退休人员再按下列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

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前,月养老金低于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养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于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养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于4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养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

五、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在退休前被单位聘用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及劳动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在按本通知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20元;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的高级工程师,经国家或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为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20元.上述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六、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人发[2002]82号文件精神,切实解决部分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29号)精神,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

七、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战部、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解决原工商业者生活困难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9号)精神,原工商业者按本通知第二条、第四条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低于2773元/月的,补足到2773元/月(不含退职的原工商业者).

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4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20元.

九、在按照上述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65岁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再按照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年满65岁至6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年满70岁至74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10元;年满75岁至79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30元;年满80岁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150元.

十、按照本通知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作为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3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十一、按照原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科研机构和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1]74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正常事业费的中央转制单位,转制前已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仍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财政部、科技部、建设部《关于转制科研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转制前离休人员待遇调整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2]5号)的规定.

十二、自2013年1月1日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330元;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210元;按月领取退养生活补助费的人员及按月领取养老生活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原签定短期劳动合同的人员),月退养生活补助费、养老生活补助费的最低标准调整为1100元.

按照本通知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调整后仍不足上述最低标准的,补足到最低标准.

9. 2016年上海市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5年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近日公布,为年均71269元,月平均工资为5939元,比上年增长8.9%!以此我们可以推算出2016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上线和下限  2016上海社保最高缴费基数上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3=5939*3=17817元  2016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下限  2015职工平均工资*0.6=5939×60%*0.6=3563.4元如果按照最低的缴费标准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养老:3563.40*20%+3563.40*8%=997.75。医疗:3563.40*10%+3563.40*2%=427.61工伤:3563.40*0.5%=17.82生育:3563.40*1%=35.63失业:3563.40*1%+3563.40*05%=35.63+17.82=53.45.

10. 2015上海最低社保基数

退休金的计算公式全国基本上是一样的,只是在过渡性养老金公式最后面的系数发达城市高点一般城市低奌,低的0.12高的0.13~0.14。标准差距大的主要是机会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的差距,而地区之间的差距不大,地区之间差距主要体现在社会平均工资不一致,有的高有的低,这是正常的,一线发达城市生活水平高,物价高,社平工资高养老金多一些,三四线城市生活水平低,物价便宜,社平工资低,养老金少一些这很正常。

但是有些规定相差太远就有失公平了。比如都是“中人”都有过渡性养老金,都有视同年限,但视同指数的规定,企业是各地规定一个固定值,有的省市为1.4有的现定为1,事业单位更是离奇。视同指数以职级分高低,如副高5级为1.9887,副高七级1.657,而企业副高与普通工人样,统一规定为1。都是同一职级悬殊相隔太大,养老金出现成倍差距,象这种现象全国就应该统一。不然对有职称的企业人员是一大打击。如果国家不纠正这种乱象,将来大学生还有谁到企业工作?还有谁去读理工科?这不是人为造成的不合理吗?目前国家在考虑社保资金全省内和全国内调拨使用,尽量使资金平衡。但在养老金计算规定上,不要全国各地一人把号各吹各的调,要在规定上达到全国统一,特别是“中人”视同指数的规定上达到全国统一。

11. 2012年上海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十一条规定: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给予以下处理:

(一)分娩的住院费和医药费自理,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和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二)持有《光荣证》的,应退回《光荣证》,终止凭证享受的一切待遇,并退回依据本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所享受的奖励;

(三)系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系其他人员的,所在单位可以给予纪律处分;

(四)系农民的,调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时,不增加自留地和宅基地的分配面积。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 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并结合当事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

当事人一次生育两个及两个以上子女的,在确定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时,以生育一个子女计算。

第六条规定: 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规定第五条规定基数的一至三倍征收。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评论摘要(共 0 条,得分 0 分,平均 0 分)

【免责声明】本站信息来自网友投稿及网络整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有错误请反馈给我们及时更正,对文中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本站不提供任何保证,不承但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学窍知识网 Copyright © 2011-2025 www.at317.com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