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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受伤社保怎么报销,意外受伤社保报销后还能报意外险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6 09:35:39


1. 意外受伤社保报销后还能报意外险吗

这是两回事! 如果社保和商保都参加,二者互不影响。 商保是视出险情况一次性定额给付赔偿;社保是出院时按比例结账。 赔偿次序无所谓。 如果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社保和商保都不能理赔。只能由车主指定参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交通意外赔偿。 普通意外险不等于交通意外险,除非保单上有明文规定。

2. 意外受伤社保给报销吗

对于意外伤害可以报销的和不能报销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以供大家参考。

一、4种意外伤害可报销

根据《办法》,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

2、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

3、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

4、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二、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报销的

如果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上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是不予报销的:

1、除以上规定第二、三项外,应当由责任人负担的;

2、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4、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4、是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5、实施吸毒、使用管制药品(遵医嘱用药除外)、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违法行为所致的;

6、应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7、有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

此外,参保人发生意外伤害,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未提出待遇支付申请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受理此案件。因案件诉讼或侦破等,能提供有关部门证明的除外。

3. 自己意外受伤医保是否报销

  自己在家意外受伤买的医保能报销。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4. 交了社保意外受伤可以报销吗

《社保法》规定社保只是报销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意外死亡和伤残是不能赔付的,但是并非所有意外都可以报销,以下几种情况可报销:

1、非本人故意造成的意外,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

2、第三方无力承担责任时,比如说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或者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由交警或者公安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申请在医院记帐,打球摔伤撞伤等导致住院,这是可以直接使用医疗基金报销的。

社保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

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5. 社保意外受伤有报销吗

《社保法》规定社保只是报销意外医疗住院费用,意外死亡和伤残是不能赔付的,但是并非所有意外都可以报销,以下几种情况可报销:

1、非本人故意造成的意外,整个过程中不牵涉第三个人,比如摔伤、烫伤、割伤等。

2、第三方无力承担责任时,比如说被车撞了,肇事者逃逸或者其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由交警或者公安门出具相关证明后可申请在医院记帐,打球摔伤撞伤等导致住院,这是可以直接使用医疗基金报销的。社保不予支付医疗费用的情形:1、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扩展资料医保报销比例范围: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6. 意外受伤社保报销后还能报意外险吗多少钱

1、医保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意外险不可以再报销。

2、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3、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4、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5、如果是身故或达到伤残时,可以再到保险公司赔偿意外险保额。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7. 意外受伤住院社保可以报销吗

可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保人员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金不予支付:(一)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二)斗殴、酗酒、吸毒及因犯罪或者治安违法行为所致伤病的;(三)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部分;(四)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者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配药的;(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进行治疗的;(六)属于工伤保险或者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七)按有关规定不予支付的情形。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由他人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的,属于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社部门发布《社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障管理办法》,规定了意外伤害医疗费是否报销的各种情形。

一、4种意外伤害可报销

根据《办法》,参保人因下列情形发生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一)参保人在无责任人情况下发生的意外伤害;

(二)经有关部门认定参保人承担部分责任的意外伤害;

(三)因他人违法行为导致参保人伤害的刑事或治安案件,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或自伤害发生之日起满6个月案件未破获无法确定责任人的;

四是其他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后,责任人未能全部赔偿的

8. 社保医疗保险可以报销意外受伤的吗

要看外伤是如何产生的。如果是自己摔倒、无意碰撞等导致的外伤是属于社保中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但如果是打架斗殴、自残、车祸等导致的伤害,则不属于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9. 发生意外社保可以报销吗

报销比例: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以下项目不在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且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4)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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