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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01-21 11:01:50


  【沧州工伤保险参保办理指南】

  办理条件

  省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相关法规参加工伤保险

  办理材料

  1.营业执照

  2.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社会保险登记证

  5.电子花名册

  6.职工身份证

  7.职工劳动合同

  8.《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向属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

  【沧州应该如何办理工伤保险赔偿呢?沧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我国有关法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至十级工伤残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按有关法规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4个月至8个月工资,其中:五级44个月,六级38个月,七级26个月,八级20个月,九级14个月,十级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时本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2个月至4个月工资,其中:五级22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8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4个月。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我国社会保险部门法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4.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的死亡,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待遇

  5.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一级至四级伤残法规的待遇。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享受待遇

  从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法规处理

  办理材料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领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3.劳动关系管理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出具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本人分别出具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申请(用人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签字);

  5.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职工委托用人单位代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委托书(被委托单位法人签字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和工伤职工本人签字、按手印)。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相关部门受理申请材料

  3、等待申请审核结果

  4、审查批准核发待遇

  办理地址及时限

  办理时间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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