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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申请缓缴社保费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3-01-17 10:42:35


  天津社保费缓缴:

  所需材料:

  1、《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申请表》

  2、《利润表》(申请缓缴上月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承诺书(不能提交利润表的企业提交)

  流程如下:

  企业应填写《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范围申请表》,提交申请缓缴前上个月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并加盖公章。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法规不需要核算《利润表》的企业或暂时无法提供《利润表》的企业,可进行书面承诺后,办理缓缴申请。

  申请缓缴的企业可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缓缴申请,也可通过社保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传真等渠道提出缓缴申请。

  社保经办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表》、《利润表》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缓缴条件的,为企业办理缓缴手续。对于书面承诺不需要核算《利润表》的企业或暂时无法提供《利润表》的企业,社保经办机构先行为企业办理缓缴手续,并与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事后监督检查。对于作出承诺但经查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要及时追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并按相关法规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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