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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降低后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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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烟台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降低后的具体标准是多少
根据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长答复:
参保职工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是200元、500元、800元,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标准是300元、500元、800元。
政策调整后,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年内第一次住院的,仍然执行原先的起付线标准,从一年内的第二次住院开始降低起付线。具体是,参保职工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执行100元、250元、400元的标准,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执行150元、250元、400元的标准;参保职工和参保居民一年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各级医院的起付线统一执行100元的标准,进一步减轻了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患者的医疗负担。
目前,职工医保乙类门诊慢病的起付线标准为每个病种300元,如果认定了两种乙类门诊慢病,那一年内的门诊慢病起付线合并计算为600元。明年起,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病的参保职工合并计算一个起付线,即一年内只需要负担300元的起付线,减轻了参保职工门诊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