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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公司发了产假工资还能领取生育津贴么?
社保中的生育保险,为生育家庭提供了诸多保障,诸如产前检查报销、生孩子住院报销、生育津贴等福利,非常的给力。
提醒:以郑州为代表的一些城市开始试行“五险变四险”,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不过对生育保险的使用和福利内容没有影响。本文中提到的“生育保险”为合并前的叫法。
不过最近郑州社保专家的小编在后台收到一个网友的提问,她的案例值得和大家分享。
这位网友所在公司为她正常缴纳社保,她在生育前按照规定正常休了产假。不过她发现在产假期间公司并未给她支付工资,就向公司讨要。而公司称其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将由社保中的生育津贴支付,因此不会再另外支付工资。这位网友想了解,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两者是否冲突?
首先我们放出结论:生育津贴具有产假工资的性质,但他们本质上并不是一回事。在正常参保的情况下,如果公司给产假职工的工资高于生育津贴,则必须补上差额;如果公司给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则生育津贴可以替代产假工资。如果公司没有给职工办理社保,则需要支付产假工资。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有什么区别?
产假工资是由用人单位发放的,而生育津贴是由社保机构承担的。
《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按1%的缴费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单位,其女职工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在下列法定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为享受生育津贴:
1.妊娠满28周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育的增加90天的生育津贴。
2.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
3.妊娠满8周不满12周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