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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年烟台产假工资发放标准最新规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5-12-10 11:42:06


 下面有为你介绍烟台市产假最新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标准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下面我们就了解一下产假的最新规定希望大家多多关注。

烟台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123号市政府令)第九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为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的。女职工的产假是按照下列标准确定的,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4月18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619号国务院令)修改为98天)难产的增加15天(这里难产特指剖宫产)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如还有疑问可咨询我们生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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