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西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定额增加
2022-2023年西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定额增加
西宁2020年养老金调整标准
重点1:2020年12月31日
关键词:界定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为参加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在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了退休(职)且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职)人员,以及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
重点2 :47元
关键词:定额调整
所有调整对象,不分退休性质和类别,每人每月增加47元。
重点3:45元
关键词:年限调整(15年及以下部分)
累计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部分,每人每月增发45元。
重点4:45+3x元
关键词:年限调整(15年以上部分)
其中χ为实际缴费年限减去15,即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部分,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每月再增加3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重点5:0.8%
关键词:比例调整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总额(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含职业年金待遇)的0.8%调整增加(四舍五入到元),低于14元的按14元增加。
重点6:10元-30元
关键词:地区调整
按照退休人员退休所在地的艰苦边远地区二、三、四、五、六类的类别,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
注:西宁市属于二类地区。
重点7:20元
关键词:高龄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重点8:40元
关键词:高龄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重点9:60元
关键词:高龄倾斜(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