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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公积金同城转移指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08 09:53:50


东营市职工工作发生调动,应当自工作调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条件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

  2.审核

  

  东营市公积金同城转移办理材料

  1.点此下载

  2.职工本人身份证件

  3.劳动关系变动证明

  办理时间与办理地点

  办事地址: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座1楼东厅;

  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垦利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利津县财政局办公楼北楼4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

  夏秋:上午08:30-11:30 下午 14:00-17:30

  冬春: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电话咨询

  市直管理部 05468336017

  开发区管理部05468336865

  东营区管理部05468203017

  广饶县管理部05466443705

  垦利区管理部 05462568037

  利津县管理部 05465626532

  河口区管理部 05463661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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