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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东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受理时间地点等来讲解。材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I类个人结算账户以及相关房产证明材料;补充相关地点及时间,详见正文。
东营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申请材料
材料可去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下载
1、身份证
2、结婚证、户口簿
3、I类个人结算账户
4、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材料
5、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建房款发票
6、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原房屋所有权证或原房屋不动产权证书
7、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旧房翻建许可证明材料
8、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翻建费用发票。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0个工作日告知是否受理
2. 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1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四、窗口咨询:
1、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座1楼东厅;
3、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4、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5、垦利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6、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7、利津县财政局办公楼北楼4楼
五、电话咨询:0546-12345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