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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东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从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以及受理时间地点等来讲解。材料:身份证、I类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电话咨询:0546-12345,补充相关地点及时间,详见正文。
东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受理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二、申请材料
材料可去山东政务服务网进行下载
1、身份证
2、I类个人结算账户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
4、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或终止合同通知
三、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0个工作日告知是否受理
2. 审核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1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准予提取,提取资金发放至职工银行账户。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
四、窗口咨询:
1、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2、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B座1楼东厅;
3、东营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4、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5、垦利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6、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7、利津县财政局办公楼北楼4楼
五、电话咨询:0546-12345
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