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办事指南
4月1日起,有老人的家庭有一件大事需要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珠海为您整理好了相关信息。
珠海市户籍常住人员珠海市户籍常住人员无需自己认证受理条件
1.在珠海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离退休人员。
2.居住珠海市且要求珠海市协助认证的外地离退休人员。
3.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4.按月领取供养费的人员
办理地点 珠海市社保中心各办事处。
社保服务网点地址列表:
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45号
斗门办事处: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江湾二路13号
金湾办事处:珠海市金湾区德城路区行政服务中心附楼
高栏港办事处:珠海市高栏港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热力大厦3楼
横琴办事处:珠海市横琴新区红旗村德政街38号2楼
高新办事处: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首层
高栏港办事处平沙社保所:珠海市高栏港区平沙镇平沙一路41号
准备资料 珠海市退休人员居住异地的
现场认证: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协助认证:提供或按规定符合要求的其它有效认证材料原件;
外地退休人员居住珠海市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当地社保经办机构请求协助认证函件。
办理程序 在珠海市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
一、珠海市户籍离退休人员认证办理。
1、珠海市户籍珠海市居住的离退休人员、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由市社保中心通过数据比对进行认证。
2、珠海市户籍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每年必须自行办理一次认证手续,可采用现场认证或协助认证的方法。
现场认证:前台经办人员审核其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认证材料,核对无误的,办理认证手续;
协助认证:可将经异地协助认证机构确认的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有效认证材料代交至业务经办机构前台或直接邮寄至养老保险一科,符合要求的,办理认证手续,录入认证信息。
二、非珠海市户籍离退休人员认证办理。
非珠海市户籍的包括退休后移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退休人员,认证操作与珠海市户籍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相同。
非珠海市领取养老金人员协助认证
认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认证材料到前台办理,前台经办人员核对身份无误后,为其办理协助认证手续。
按月领取供养费的人员认证管理负责人根据供养人员的认证时间,提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来市社保中心进行认证登记。如行动不便者,可由代办人持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生存证明代为办理。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结时间: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居住广东省内的本省城镇职工离退休人员在每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可到就近的相关经办机构通过省网统一协查认证。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12345、12333、0756-2685030
网上咨询: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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