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5-6级工伤职的伤残津贴多少
青岛市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工伤医疗费用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30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事故发生之日到申请之日期间,工伤职工医治产生的医疗费用。
5-6 级工伤职的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增长机制:在按月领取伤残津贴期间,如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其伤残津贴应随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时间予以调整,具体标准分别按统筹地区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调整标准的90%、80%相应增加。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到达退休年龄无就业补助金)
5-10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公式: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享受的月数。月数:五级36,六级30,七级20,八级16,九级12,十级8个月。
5-6级的解除合同需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方可,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的均可。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满后的工资待遇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条例》和《试行办法》的规定享受因工伤残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得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