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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个体商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2018淄博个体商户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多少
近日,从淄博市人社部门了解到,自今年7月份起,2017年度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启动,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淄博调整2017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及计发待遇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下限为3178元、上限为5297元。据了解,今年参保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采取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扣款时间仍为7—12月份,缴费者应务必于11月30日前在银行卡中存入足额款项,因未按规定时间存款或存款数额不足的不予代扣,由此造成当年的社会保险费中断,养老保险中断的年限跨年度将不能补缴。
如何办理社会保险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到户籍或常住地所在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和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手续。
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和大额救助费的标准是多少
参保个人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比例为2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5%。2017年按照100%缴费基数全年缴纳养老保险费12712.8元,加基本医疗保险费3178.2元和大额医疗保险188元,共计缴纳16079元;按照80%缴费基数全年缴纳养老保险费10171.2元,加基本医疗保险费3178.2元和大额医疗保险188元,共计缴纳13537.4元;按照60%缴费基数全年缴纳养老保险费7627.2元,加基本医疗保险费3178.2元和大额医疗保险188元,共计缴纳10993.4元。享受低保的人员于11月30日前携带享受低保资料到社保大厅办理手续后,按6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救助费,即20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