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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渭南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提取公积金通知 条件是什么?
渭房金发〔2021〕13号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提取
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和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1〕55号)要求,为进一步支持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缴存职工的资金困难,结合渭南实际,现就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建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和对象
符合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规定,对拥有产权的自住住房实施加建电梯的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
二、提取时限
自个人支付分摊费用缴纳票据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名缴存职工及配偶只可申请一次因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提取额度
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加装电梯所产生的个人实际支付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