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2021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流程
适用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广州市户籍城乡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广州市居住并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在居住证所在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有下列情形的,不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
(一)在校学生;
(二)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下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的人员;
(三)正在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四)已经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待遇的人员;
(五)户籍迁入广州市时已年满60周岁的人员;
(六)按照规定不应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其他人员。
缴费和补贴标准
从2021年6月1日起,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均设七个档次,年标准调整为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
广州市户籍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以下简称困难群体)参保,由相关部门按个人缴费标准360元/年代缴养老保险费;如困难群体选择600元/年及以上标准缴费,超出相关代缴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经济能力,选择其中一档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无经济能力的可以不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具体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参保人协商,并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无集体经济组织或集体经济组织未给予补助的的参保人,可以参照集体经济补助标准缴纳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费用,同样享受地方对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对应的补贴。地方补贴累计不超过每人21600元。
参保登记
①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由集体经济组织到所属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②无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③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由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属街(镇)级残联部门办理资助申请手续,再由残联部门受理并核实资料提交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缴费流程
①集体经济组织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
②无集体经济组织的参保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进行扣缴。
③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在办理参保登记时提供银行账户信息,由税务部门扣缴相关部门代缴以外的缴费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