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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港市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怎么算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2024-01-14 16:03:15


贵港市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怎么算

  参保职工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得重复享受。目前贵港市生育保险费率按照按照贵人社发﹝2016﹞102号文件规定执行,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编在职人员,由用人单位按0.3%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基金不支付生育津贴;企业、其它没有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区直驻贵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存在劳动关系的非在编在职人员等,由用人单位按0.5%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

  按0.3%的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参保职工享受以下生育保险待遇:

  1.女职工在孕产期因怀孕、流产、分娩直接相关的住院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其合规费用按 100%的报销比例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原渠道、原标准发放。

  3.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或无工作单位,分娩未享受其它保险待遇,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分娩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最高支付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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